2012年8月29日星期三

與我之對照意義——白樂天的行文理念


座中泣下誰最多?江州司馬青衫濕。 

白居易認為文學是反映自己人生哲學(道)的工具。而依自己的現況,又可分為“兼濟”、與“獨善”兩類。即是:窮則獨善其身,達則兼濟天下。

白居易曾將自己的詩分為:諷喻、閒適、感傷和雜律四類,而他本人特別重視兩類詩文:其一是作為“兼濟”工具的諷諭詩,其一是則是反映自己“獨善”心志的閒適詩。並提出“文章合為時而著,歌詩合為事而作”的主張。

胡適歸納白居易基本主張:“可說是為人生而作文學!文學是救濟社會,改善人生的利器;最上要能‘補察時政’,至少也須能‘泄導人情’;凡不能這樣的,都‘不過嘲諷雪,弄花草而已’。白居易的詩歌理念與元稹一致。陳子昂與李白古詩作品、以及杜甫寫實作品,對元、白的詩歌理念可能有很大的影響。

白居易對前人詩作,也因他的文學理論,而出現相衝突的評價。例如《與元九書》裡,認為晉宋是“六義寖微”的時代,而有“以淵明之高古,偏放于田園”的批評;然而白居易不但有《效陶潛體詩十六首》的詩作,也曾明確地表示仰慕陶淵明的為人。